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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30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9〕7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内教教师函〔2019〕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日程安排

9月30日—10月7日 教师个人向所在单位、部门提出参评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10月8日 各单位于16:30之前报送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相关专业评审专家名单,《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10月9日 说课环节。

10月10日-10月15日 各单位审核申报材料,组织评审推荐及公示。

10月16日 各单位于16:30之前报送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人员材料及花名册。

10月17日 人事处整理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人员材料。人事处认定学历、资历,教务处认定教学业绩,科学技术处认定科研业绩。参评人员到计划财务处缴纳评审费,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交人事处。

10月18日-10月19日 送审和回收《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整理同行专业评审结果。

10月20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

10月21日-10月27日 公示评审结果。

10月28日-10月30日 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评审条件

按照《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应院发〔2019〕30号)执行。

三、申报教师说课环节详见教务处通知。

四、按照国家、自治区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公示工作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的送审表应在单位内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五、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六、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七、申报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并经单位同意推荐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详细、准确地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胶装,申报高、中级人员均须填写)。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一式18份(A3纸打印,其中原件一份)。

3.《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一份(A4纸打印)。

4.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一份。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须清晰)。

6.《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一份(A4纸打印)。

7.公示书面报告一份(A4纸打印,包括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情况等内容,由评审推荐单位提供)。

8.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的有关材料,包括各类成果及奖励证书、相关证明、鉴定书、专业论文、专著、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报告或实例材料、结题报告等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A4纸打印)。

10.个人《诚信承诺书》各一份(A4纸打印)。

11.单位《诚信承诺书》各一份(A4纸打印)

12.说课评价报告一份(A4纸打印,由教务处提供)。

13.《2019年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一份(A4纸打印,盖章)由各单位填写报送人事处。

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经审核人审核后,加盖审核人印章(或审核人签字)和单位公章,如不加盖上述要求的印章,则视为该材料没有相应的原件,不作为评审依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审核人负责。《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书》必须由本人签字。《职称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个人申报材料除《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单位《诚信承诺书》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单顺序(连同目录单)装订成册,否则不予接收材料。

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按目录单顺序装订,具体顺序如下:目录单→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继续教育(进修、培训)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论文、承担的科研或教研项目任务书、结题报告(在研:提供现阶段取得成果证明)、著作、教材、专业报告→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个人《诚信承诺书》→说课评价报告→其他业绩成果。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交3项代表成果一式三份,并填写《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一式3份(A4纸打印);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交2项代表成果一式三份,并填写《同行专家评审意见表》一式3份(A4纸打印),用于校外同行专家评审。

以上所需表格(《评审表》、《送审表》除外)及《诚信承诺书》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二)填写材料的要求

1.填报的学历,应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和教育部统一备案的各省、市、自治区独立完成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以及自学考试毕业证为准。填写的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须以本次用以参评的学历为准。

2.个人简历必须实事求是,与本人档案记载相符。

3.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论文、著作及所获奖励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的排名以及所做的工作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4.对于承担的项目获得的成果、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

5.提交的论文、著作等,要注明字数、发表日期、刊物名称(或学术会议名称)和类别、级别等。

6.《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中“申报评委会名称”按以下要求填写:教师、实验技术、思政教育研究的参评人员填写“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

8.《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中“单位审核意见”由各单位填写“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即可。需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9.《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教研组、年级组、科或系评议、审查意见”由各单位按评审条件写实性全面填写,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评审表》封面“任教学科”栏和各类表中的“现从事专业”按一级学科目录填写。

10.《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任现职以来完成教学工作情况”由本人填写,各单位分管教学人员审核签署是否属实意见报送教务处审核,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11.上述表格均需提交电子版。个人申报材料以“单位+姓名”命名文件夹,单位上报材料以单位名称命名文件夹。

各单位、各部门需严格按照评审日程安排及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评审工作。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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