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78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019年除高校教师系列外的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一、评审权限及相关说明
(一)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高校教师、实验、思政系列)为我院自主评审,待我院评审方案确定后组织实施,在本通知中不涉及。
(二)辅系列中图书资料、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资格需经我院组织评审后,根据评审条件和岗位结构比例确定是否推荐。
(三)在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述专业技术资格后,鼓励教师申报或报考其他类型相对应及以下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经学院初审后推荐。
(四)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进的教职工在满足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所需年限和相应条件后可按学院有关规定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评审条件
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78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和各系列自治区高评委办事机构下发的2019年评审条件,相关文件可于学院人事处网站查阅。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二)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执行相应系列自治区高评委办事机构下发的2019年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
(三)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内人社办发〔2019〕70号)规定执行,该文件可于人事处网站查阅。
(四)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缴纳评审费320元;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缴纳评审费28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缴纳评审费15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缴纳评审费100元。在学院同意推荐后,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收齐本部门、单位人员评审费交学院计划财务处。
四、申报程序和推荐办法
(一)申报人员首先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完成网上个人信息注册,然后准备相关材料。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系列的评审条件及有关规定,结合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情况组织评审,经本部门、本单位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后,择优排序推荐。
(三)各部门、各单位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部门、本单位张贴上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与所有材料一并报送至学院人事处。
(四)学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部门、各单位推荐人员材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和推荐。
(五)评审和推荐结果经学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到市人社部门。
五、申报材料
(一)网上注册填报信息。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申报高、中、初级职称的人员都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其中申请中初级认定人员只需要下载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二)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不再要求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四)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完善诚信承诺机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
(五)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造假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记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六、日程安排
6月14日至6月19日,各部门、各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和公示。
6月20日,学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和审核推荐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
6月21日至6月26日,学院学术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学院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评审结果,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6月27日,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材料报送至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化,以人事处通知为准。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