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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尊师重教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7-06-26 点击量:

鄂教发〔2017〕13号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各单位,各高校,鄂尔多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近年来,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全市教育系统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成绩优秀、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社会各界涌现出一批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尊师重教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第33个教师节期间表彰“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班主任”、“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参评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

(二)“全市优秀教师”、“全市优秀班主任”的参评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专任教师、班主任。

(三)“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和行政部门干部。

(四)“全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参评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教育机构或行政部门从事德育工作的干部。

(五)“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的参评范围:支持、帮助教育事业,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代表。

2012年以来已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二、评选条件

(一)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近5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和不良影响事件。

2.认真履行单位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够在本地区起示范、表率作用。

3.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勤政廉政、凝聚力战斗力强;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水平提升,整体素质高。

(二)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拟报优秀教师的人选,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或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人选应涉及所有学科教师。

3.拟报优秀班主任的人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全面了解所带班级的每位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注重与学生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拟报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选,须在学校、幼儿园管理、服务和建设或为本地区教育发展做出突出成绩。

5.拟报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人选,须从事德育工作3年以上,且仍在从事此项工作。努力学习并掌握从事德育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高的德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积极参加德育科研和实验,成绩显著,具有榜样示范作用。

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一般从获得过旗区级以上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中产生。如果事迹特别突出,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三)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从多年来为鄂尔多斯教育事业出钱出力、出谋划策,得到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广泛赞誉的国企、私企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中评选。

三、评选方法和要求

(一)“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市优秀教师”、 “全市优秀班主任”、“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同时进行。市教育局根据专任教师总数和班级数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旗区和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

(二)推荐评选工作实行单位、旗区逐级申报。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进行民意测评,单位在民意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研究,提出推荐名单;旗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上报候选名单。各单位上报前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5至7天。

(三)统筹考虑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幼儿园和教育机构的特点及不同层次教师的特点,使其均有适当比例。适当推荐民办学校、幼儿园中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四)评选工作坚持既面向教育工作者,又面向教学第一线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原则,涵盖各类学科,向条件艰苦的农村牧区学校、幼儿园倾斜,乡村学校、幼儿园和乡村教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从城镇学校交流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满2年的人员,优先推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少数民族教师、学校、幼儿园。

(五)各地、各单位应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

四、表彰名额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0个;“全市优秀教师”100名、“全市优秀班主任”100名、“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0 名、“全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20名;“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20名。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地、各单位务于2017年7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一)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民意测评结果、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二)《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审批表》等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文稿应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全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全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全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版文稿应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表格中“近10年旗区级以上荣誉”一栏务必填写完整。

联系人:阎红梅,联系电话:8598817,电子邮箱地址:eedsjyj@163.com。

六、表彰形式与奖励办法

(一)表彰形式:在庆祝第33个教师节暨表彰奖励大会上予以表彰。

(二)奖励办法:“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并发放奖金;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颁发荣誉牌匾。相关材料存入获奖人员个人档案,作为考核、职务晋升的依据。

七、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日常工作。

各旗区教育(教体)局和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应组建评选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联系电话报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2.推荐名额分配表

3.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4.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5.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审批表

6.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7.全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8.全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9.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10.全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11.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鄂尔多斯市教育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4日

附件1

评选表彰领导小组

组 长:樊俊平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占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培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玉兰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安云山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康 富 市教育局副局长

朝 戈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玉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王东平 市财政局教科文卫科科长

王宏英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弓志奇 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图 娅 市教育局计划与财务科科长

孟 克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张有拴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王 东 市教育局教师教育科科长

苏翠玲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孙国强 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副主任

附件2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

集体

全市优秀教师

全市优秀班主任

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全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全市尊师重教先进

个人

东胜区

1

18

20

1

4

4

达拉特旗

1

16

14

1

3

3

准格尔旗

1

17

19

1

4

3

伊金霍洛旗

1

9

9

1

2

2

乌审旗

1

6

6

1

1

1

杭锦旗

1

6

6

1

1

1

鄂托克旗

1

8

7

1

2

2

鄂托克前旗

1

4

4

1

1

1

康巴什区

1

5

4

1

1

1

民幼师专

1

1

1

2

卫生学校

1

1

理工学校

1

1

市一中

1

1

1

市蒙中

1

1

市二中

1

1

市三中

1

1

市蒙校

1

市特殊学校

1

电教馆

2

教研室

教育工会

教育局

1

应用技术学院

1

职业学院

1

生态环境学院

1

职业中专

1

合计

10

100

100

10

20

20

附件3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审批表

旗区、市直

申报单位

联系电话

教职工人数

其中女教职工

人数

单位性质

公办/民办

单位地域分布

城市/县镇/农村

单位类型

行政/事业

邮政编码

10年

主要

荣誉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主要事迹(不超过1500字)

单位意见

公 章

2017年 月 日

旗区教育、人社部门

意见

公 章

2017年 月 日

市教育、

人社部门

意见

公 章

2017年 月 日

市委、政府意见

公 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4

全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育工作者、

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审 批 表

旗区、市直

工作单位

姓 名

荣 誉 称 号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

身免冠彩色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参加工作

日期

教龄

班主任

工作年限

德育

工作年限

现任

行政职务

联系电话

申报

荣誉称号

近10年主要荣誉和奖励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

单位意见

公 章

2017年 月 日

旗区教育、人社部门

意见

公 章

2017年 月 日

市教育、

人社部门

意见

公章

2017年 月 日

市委、政府意见

公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5

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

审 批 表

旗区、市直

工作单位

姓 名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职务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近10年主要荣誉

先进事迹(由所在单位填写,不超过1500字)

单位盖章

2017年 月 日

旗区教育、

人社部门

意见

公 章

2017年 月 日

市教育、

人社部门

意见

公 章

2017年 月 日

市委、政府意见

公 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6

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汇总表

(旗区教育局盖章)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申报旗区

申报单位

近10年主要荣誉

备注

国家级

自治区级

市级

旗区级

附件7

全市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旗区教育局盖章)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工作

单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学历

教龄

专业

技术

职务

现任

行政

职务

近10年旗区级以上荣誉

联系

电话

备注

国家级

自治区级

市级

旗区级

附件8

全市优秀班主任推荐人选汇总表

(旗区教育局盖章)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工作

单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历

班主任工作年限

专业

技术

职务

现任

行政

职务

近10年旗区级以上荣誉

联系

电话

备注

国家级

自治区级

市级

旗区级

附件9

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旗区教育局盖章)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工作

单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历

教龄

专业

技术

职务

现任

行政

职务

近10年旗区级以上荣誉

联系

电话

备注

国家级

自治区级

市级

旗区级

附件10

全市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旗区教育局盖章)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工作

单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历

德育工作年限

专业

技术

职务

现任

行政

职务

近10年旗区级以上荣誉

联系

电话

备注

国家级

自治区级

市级

旗区级

附件11

全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旗区教育局盖章)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出生年月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现任

行政

职务

主要

荣誉

联系

电话

备注

上一条: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下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八批“草原英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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