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一批“草原英才”工程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现就我校开展第一批“草原英才”工程领军人才选拔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要求,积极做好本次申报活动的宣传、组织和申报工作。
二、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于8月2日前报人事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附件材料复印件(1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电子版光盘2份。
五、人事处汇总申报材料,提交学校审议,经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人事处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