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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05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内蒙古工业大学为支持我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加强两校合作,现在我院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能够完成我院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且能保证内蒙古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自愿申报。为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师德师风高尚。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坚持立德树人标准,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三)业务素质精湛。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熟悉国家、自治区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

(四)身体健康,工作稳定,能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正常进行。

(五)服从内蒙古工业大学及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对于硕士研究生导师及硕士研究生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且具有所申报学科博士学位。

(七)没有在其他高校承担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学术条件

(一)申请人员应有较强指导业务实践工作的能力,在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内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参研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成员排名前3位),或者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者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入校经费不少于5万元),可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实践条件,且具有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撑硕士研究生培养,截止申报之日,主持的横纵向科研项目、教研教改项目在账在研经费原则上理工类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万元。

(二)申请者近5年取得与遴选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较高水平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不少于代表作的1/3),或获自治区科技奖和行业奖,或获批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研究成果实现转化,或为政府部门、行业企业提供调研或咨询报告,或完成工程设计咨询或技术服务与开发项目等。

三、申报专业学科类别

申报人员所从事教学、科研内容应符合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名称:应用统计、法律、社会工作、翻译、建筑学、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工商管理、工程管理。

四、遴选程序

  1. 学院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至内蒙古工业大学。

  2. 内蒙古工业大学根据程序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评审、审议,对通过人员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的人员取得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资格。

    五、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申请人员填写《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电子表格请于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申请表》及佐证材料于2020年6月8日(周一)上午12:00前交至学院人事处,佐证材料每一页需申请人员本人在右下角签字,《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eyyrsc@163.com,联系人:武岳,联系电话:8591333。          

             

     

     

                                                                        人事处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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