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27 点击量:

鄂科协发〔2017〕7号

各旗区科协,市直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科协所属各学会、企业科协:

近年来全市广大科普工作者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在增强我市科普能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科普事业发展,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工作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和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振奋精神,激励广大科普工作者创新争先,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市科协决定在首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科普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标准

在我市长期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和推广、科普人才培养、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等工作满5年、在职在岗的科普工作者和科普管理者。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科普事业,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的能力和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紧密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建设创新型鄂尔多斯目标,努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新技术推广等工作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

、推荐工作

(一)推荐单位和推荐名额。各旗区科协推荐本旗区人选,市直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推荐本部门、本团体人选,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和企业科协联合推荐本企业人选,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科协所属学会,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推荐本单位、本学科人选。每个推荐单位最多可推荐3-5名人选。科协系统工作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和标准,民主、择优推荐人选,推荐单位要组织有关专家对拟推荐人选的科普工作业绩进行初评。对评审确定的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正式推荐,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评审办法

(一)评审程序:市科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评审会对推荐人选业绩和贡献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拟奖人选。经媒体公示无异议,由市科协党组或常委会批准授奖人选。

(二)评选原则:“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其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表彰奖励

市科协发布表彰决定,举行颁奖仪式,颁发“鄂尔多斯市

优秀科普工作者”荣誉证书和适当奖金。

五、推荐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要客观、准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各推荐单位务于2017年4月5日前报送推荐材料,书面材料与电子材料同时报送。推荐材料包括:

(一)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工作报告1份。报告内容包括:评审推荐程序、推荐单位专家评审组名单、推荐人选公示情况、人选名次排序等。

(二)《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三)《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一式2份。

(四)近期专业技术工作照片(电子版)1份。

(五)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宣传部

联 系 人:郝根生 李海燕

联系电话:0477—8581185

电子邮箱:kxzuxuanbu@163.com

邮政编码:017010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CBD兴泰商务广场T6-1510室

附件:1.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普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下载:鄂尔多斯市科协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ordoskp.cn/)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3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推荐评选鄂尔多斯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鄂尔多斯大街东1号  电话:0477-8591197  邮编:017000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蒙ICP备17003790号